问题:限制性股票激励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