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应付工资等余额如何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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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一家老国有企业,现在正进行公司制改革,因历史原因,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科目均有贷方余额尚未支出。请问这些科目的余额在公司制改革时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应付工资等余额财务处理的意见》(财办企[2006]23号)的相应规定可知: 一、企业应付工资余额包含应发未发工资与属于实施“工效挂钩”等分配办法提取数大于应发数形成的工资基金结余两个部分,前者是按照企业内部工资奖金分配办法应当支付给职工却没有支付而形成拖欠的工资,后者是按照计划经济管理方式留存企业的国有资本积累。企业在公司制改建时,对应发未发工资应积极予以清偿,对工资基金结余应转为资本公积金。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应付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其余额也随同工资基金结余一并转为资本公积金。 企业在公司制改建中,应付工资等余额转增的资本公积金作为改建企业国有净资产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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