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申报成功发现有误的报表可进行作废,发生已开票或发生抵缴业务时,则无法作废。若是纳税人对未开票或未发生抵缴业务的申报记录进行作废,则需要重新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若是重新申报显示申报失败,您可拨打技术电话12366-9-3进一步查核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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