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合伙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税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投资企业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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