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职工保险互助金所得税前可否扣除?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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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职工医疗互助金,不属于补充医疗保险,也不属于税法明确规定的扣除项目,因此企业如果将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作为“管理费用”等列支的,是不得税前扣除。 但是,如果企业将职工互助金作为补贴、奖金等加在员工的应发工资(税前工资)中,然后再从员工的税后工资扣除每个员工需要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就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该处理,类似于企业承担职工个人所得税一样,如果直接列支个人所得税也是不得税前扣除,但是转换为职工税前工资的一部分,就可以按规定以“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了。 来源:SW 作者:彭怀文 2022.07.07 2011年6月的解答—— 职工保险互助金所得税前可否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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