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取得政府的专项补贴要缴所得税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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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免征所得税的农业企业,主要从事肉鹅养殖和销售,财政对农业企业给与各种专项补贴,请问这部分收入要不要交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由此可见,财政给于农业企业各种专项补贴不属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又《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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