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纳税服务与全程监管并重的税收征管战略的实施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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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服务与全程监管并重战略的提出 我国以往的税收征管实践,一直是在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1994年,我国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建立起纳税人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格局,1997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并将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是在效仿、实践国外的"重点稽查战略"。之后,我国税收理论界和实务界又提出注重纳税服务的理念,甚至认为应将税务局由监督型转向服务型,将纳税人视同客户,这实际上是在仿效西方国家的"纳税服务战略"。基于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基础、纳税人素质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的特殊背景,这两种税收征管战略都不适合中国。单纯的纳税服务无法让大多数纳税人自觉纳税,单纯的税收强制也无法达到较高的纳税遵从度。笔者认为,应该实施纳税服务与全程监管并重的税收征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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