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材料如下: (一)新设立纳税人初次办理 1. A0103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纸质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3.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二)变更信息 1. A01038《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纸质1份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 明书复印件,1份(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涉及变更时提供)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