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方公司为建筑工程公司一般纳税人,最近我方承接了一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承接内容为代采购设备及配件、辅助材料,提供安装服务,提供配套劳务服务等,这种情况合同是签一个总承包合同,还是分开签,设备采购,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三个合同?我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综合统一开具9%的工程服务发票?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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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关于“这种情况合同是签一个总承包合同,还是分开签,设备采购,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三个合同?”的问题,请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二,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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