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建筑企业外地预缴增值税时被当地税务机关代征了个税,带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会计核算上该如何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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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建筑企业外地预缴增值税时被当地税务机关代征了个税,带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会计核算上该如何处理? 分析: 施工企业异地施工时,经常会遇到施工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照工程款(或发票金额等)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税。发生该笔支出后,该如何入账?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会计核算。财政部会计司在2021年6月份回复“减免增值税等21个涉税会计处理问题“时解答过:” 问:我想咨询下建安行业跨区域预缴个税时,如果选择按照一定征收率(0.4%)核定征收个税,该预缴的个税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等相关规定,您所提及的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当借记相关成本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至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很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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