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怎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1.基本原则 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2.税款预缴 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