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成立保险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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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2013年1月成立的省级财险分公司,请问我公司需进行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申报季度所得税时是否需事前将总公司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如何办理?谢谢! 问题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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