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口货物退关退运及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应如何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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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家生产企业,于今年1月份出口了一笔货物,3月份单证齐全办了申报退税,但还没有产生退税,该批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税率差4%已做了进项税额转出,由于质量问题,现在外方要求退货,该怎么处理?如果我们委托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其自产产品,需要让外贸企业办理代理出口证明吗?受托方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吗? 答: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出口企业因各种原因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情况,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货物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和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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