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缴所得税及罚款滞纳金如何账务处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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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于2008年10月份被税务机关稽查,查出2007年少交企业所得税30000元,并处以15000元罚款,滞纳金为2250元,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调整所属年度损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30000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计滞纳金与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17250 贷:银行存款 17250? ? ?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cn/law.html)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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