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准则下取得无偿划拨土地如何入账?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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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公司在A市开发区投资5个大型石化项目,A市政府给予A公司奖励土地的优惠政策,A公司无偿取得开发区80万平方米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5.2亿元,A公司借记无形资产5.2亿,贷记资本公积5.2亿,这样会计处理正确吗?无形资产入账后是否还要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答:根据您的描述,A公司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所规范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依照准则规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取得时 借:无形资产 5.2 贷:递延收益 5.2 期末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 ?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cn/la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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