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年金工资总额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本年度为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时,应不超过本企业本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的5%。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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