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上采购收款方、发票开具方名称不一致抵扣的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