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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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我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我公司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于2006年注册成立,前期属于筹建阶段,目前即将投入生产,09年会产生利润,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57条规定,07年3月16日之前批准设立的企业,根据原外资所得税法规定我公司应该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但至今尚未向当地国税机关提出申请,现是否还可以向国税局提出申请,要求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因为新税法优惠政策中没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政策了),如果可以享受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 ??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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