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院拍卖房产土地办证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税收业务操作规范,贵单位作为拍卖受让方如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因转移方暂无法缴清税费的情形,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就已纳税的部分给予开具《不动产权属转移涉税信息联系单》,转让方也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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