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相应信息维护
(已解决)
最佳答案: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如需办理“销方地址”及“电话变更”,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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