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肇庆地区社保增减员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保费增员在当月1号-31号都可以办理,如申报后增员,补缴增员人员当月社保需到办税服务厅补缴;社保费减员必须在申报前完成减员,否则减员会次月才生效。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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