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资企业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我地有一家经营高尔夫球场的中外合资企业,以前年度按照税法的规定不缴土地使用税,根据新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483号)的规定,从2007年元月起也要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现在的问题是这家企业的土地是经改造的荒山荒坡等废弃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至十年)的规定,该企业还应享受5至10年税收优惠,由于该企业是中外合资企业,从使用的月份起享受的是中外合资企业的免税政策,现在要缴土地使用税了,废弃土地改造的优惠政策该企业还能享受吗?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