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产税计税依据-兼有出租自用类型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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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 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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