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评估增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地税三字〔1998〕第9号)第五条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