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不要答非所问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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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针对您司房产出租的情况,房产税申报时,建议2月按从价、3-6月按从租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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