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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