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预收两年房租如何申报缴纳房产税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川税发[93]146号第八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十一月两次缴纳。纳税数额较小的,可于当年五月一次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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