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产税税源无法变更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房产自用转出租,您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一体化信息报告”,点击“ 城镇土地税房产税税源采集”菜单,将原登记的税源终止,再重新进行税源登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