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已解决)
最佳答案:
1、按照39号公告要求,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因此要6个月后申请。剩下的20万继续留抵。 2、深化增值税改革就是为企业减税降负,因此企业税负率下降不用做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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