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地产公司的房产税操作实务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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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与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设施,属于房产。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中: 城市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三、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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