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级分支机构能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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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分支机构是怎么定义的?它能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吗?税务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1、我们没有查到严格意义上的三级分支机构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修正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0年第96号)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十六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 因此,具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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