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缴以前年度的增值税可否在今年的清单申报中申报?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问:去年4月,我支行依据税务稽查书,补缴了2013年处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及附加,请问此部份可否在企业所得税清单申报中进行申报?滞纳金我们已做纳税调增。 ?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