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期限 (已解决)
最佳答案:
??? 根据《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的规定,超过90天的抵扣认证期限,视同放弃了抵扣权限。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cn/law.html)会员。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