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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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关于明确个人住房转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06〕32号)第四条的规定, 关于核定征收问题,根据《通知》有关规定精神,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以及计算出的房屋原值明显偏高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五条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非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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