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工资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发放,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适用费用扣除标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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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中国人受雇于境外的外国母公司,被外国母公司委派到境内子公司工作,工资一部分由母公司发放,一部分是由子公司发放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适用费用扣除标准? 答:由于该中国人的实际工作地点在中国境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2000费用扣除标准;如果该中国人的实际工作地点在境外,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再适用2800附加费用扣除标准。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cn/law.html)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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