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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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个人2007年12月份入职,2009年5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工作年限是按3年还是按2年计算? 答: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按工作年数计算,因此该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应该为3年。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税网(https://www.tax.org.cn/law.html)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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