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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检查内容进项凭证的检查进项凭证的检查范围进项凭证检查内容进项凭证的检查进项凭证的检查范围进项凭证,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并于当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已作税款抵扣的下列凭证:
1.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包括汇总填开专用发票所附的“销售清单”); 2.由海关开具的增值税完税凭证; 3.运费普通发票; 4.农产品及废旧物品收购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5]30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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