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
1. 父母;
2. 配偶;
3. 兄弟姐妹;
4. 年满18周岁的子女;
5. 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