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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4、上市公司“资产完整”4、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是指
(1)公司与控制人(包括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明确界定资产的权属关系;控制人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独立完整,全部足额到位,并完成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2)公司拥有独立于控制人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 (3)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不依赖控制人进行。【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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