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制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核与确认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核与确认的程序、要求和相关管理措施;四,是指导地方做好保值增值管理工作方式的转变与相关工作的衔接,保证保值增值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统计评价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统[2003]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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