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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累进税率对同一课税对象,按其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不同等级规定高低不同的税率,课税对象的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就叫累进税率。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区分课税对象的量而实行逐级递增的税率,后者则不区分课税对象的量而实行统一的税率。 累进税率按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式的不同,而划分为4种不同的累进税率:即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累进依据是指课税对象的绝对额(简称额累)和课税对象的相对额(简称率累)。累进方式是指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达到的最高等级的税率征税(简称全累)和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分段按照相应等级的税率分别征税(简称超累)。上述累进税率的4种形式,其名称中的“额”、“率”二字代表不同的累进依据;“全”、“超”二字代表不同的累进方式。 累进税率的优点是调节收入、调节利润的作用较强,能适应纳税人的负担能力,体现纵向公平。累进税率的缺点是:计算复杂;透明度低;易受通货膨胀和汇率调整变化、纳税人组织规模调整变化的影响,而挫伤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累进税率体现累进负担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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