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环节,是指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重点单位,是指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托市收购企业、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所有制的粮食经营企业。(《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检[2007]195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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