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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分类差别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的一种。指对同一课税对象按一定的标准划分若干类别,不同类别规定不同比例税率的税率制度。如我国现行消费税,对酒及酒精这同一课税对象,又划分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和酒精等6类,有的规定高低不同的比例税率,有的规定不同的定额税率。采用分类差别比例税率,有利于适应不同类别产品或经营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盈利水平;有利于体现不同的税收政策,发挥公平税负、调度调节的税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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