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人员,是指在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已经同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服务的价格事务所执业、专职从事对涉案物品估价认定的工作人员。(《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人员持证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1662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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