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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董知道——专业的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百科 > “严重不良行为”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 多次偷窃;

(七)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 吸食、注射毒品;

(九)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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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商
贡献者:智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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