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的规定停止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7]6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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