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比例法,是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占该单位全部收入的比重作为分摊比例,分摊其全部支出中应当由纳税收入分摊的部分,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转发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征[1997]157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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