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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什么国家机关制定?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指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时,凭双方订立的契约,由承受人按规定缴纳的一种税;农业税是国家向人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农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牧业税,是国家对牧业区、半农半牧区牧养牲畜、从事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牧业税的征税对象是马、牛、骆驼、山羊和绵羊等。按照我国目前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属于地方税务忆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但是,在大部分地区,农业税、牧业税及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上述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就从制度上保障了这些税种征收管理的规范化,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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