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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工业企业所得税之企业营业外收支净额的检查工业企业的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与支出的差额。营业外收支净额,对企业利润总额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检查。 1.营业外收入的检查。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检查营业外收入时,应注意: (1)应属营业外收入的项目,有无不及时转账,长期挂“其他应付款”等账户; (2)有无将营业外收入直接转入税后利润账户; (3)有无将营业外收入不入账; (4)“营业外收入”账内有无记入营业收入偷逃流转税。 检查方法:
(2)根据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审查有无异常的转账凭证。 (3)根据“营业外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结合有关凭证,核实有无记入营业收入少缴流转税。 2.营业外支出的检查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和违约金。 检查营业外支出应注意的问题: (1)有无扩大营业外支出的范围;有无将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各种摊派、各项罚款和滞纳金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等列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2)有无不按规定条件列支的支出,如职工子弟学校、技工学校不扣除收入直接列支;将季节性停工损失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列入营业外支出等。 检查方法:根据“营业外支出”账户借方发生额,特别是金额较大和摘要不明的业务,对照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逐笔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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