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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董知道——专业的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百科 > 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到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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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税收征管
贡献者:guest
参考资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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